四川省甘孜州国家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_四川省甘孜州人事局2009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0-07-30   来源:热门资讯    点击:   
字号:

【www.tlutl.com--热门资讯】

四川省甘孜州人事局2009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按照人事部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5部门关于实施富民安康工程的工作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07]31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甘孜州事业单位考核聘用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甘府发[2009]5号)规定,经中共甘孜州委、甘孜州人民政府同意,甘孜州人事局定于2009年11月21日在四川师范大学举办甘孜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核招聘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4名,其中:州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3名、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1名。单位、岗位和条件详见《甘孜州2009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求信息表》。
二、招聘会时间及地点
时间:2009年11月21日08:30——14:00。
地点: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市静安路5号)。
三、招聘原则及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专业对口、德才兼备的原则,采取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双向选择、州级主管部门和各县招聘组直接考核审查、现场签署拟聘协议的办法进行。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能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热爱民族地区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二)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9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的非在职人员。
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
(三)学历
甘孜州籍(指2009年10月31日前户籍在甘孜州,下同)应聘人员必须具有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非甘孜州籍应聘人员必须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含2010年应届毕业生)
(四)身体健康,能适应艰苦边远地区工作。
(五)按照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事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的相关规定,参加国家、我省和市(州)“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及“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在农村、社区、基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以下简称“志愿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六)甘孜州籍少数民族应聘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七)具体岗位设置及聘用条件,详见《甘孜州2009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求信息表》。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应聘事业单位的。
五、组织领导
本次甘孜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会由四川省人事厅主办,四川省人才交流服务协会、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甘孜州人事局承办,各县和州级相关部门招聘组参与实施。
六、招聘程序
(一)双向选择:
1、应聘人员应持证件
(1)《甘孜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此表由报名者自行上网下载并填写,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
(2)公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无身份证的,持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010年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出具证明(必须注明所学专业、学历、毕业时间,并由所在院校教务处或招就处盖章)。
(4)“志愿者”还应出具以下证明: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出具服务地县或县以上团委证明;“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出具服务地县或县以上人事部门证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志愿者出具服务地县或县以上教育部门证明;“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志愿者出具服务地县或县以上组织部门证明。
2、应聘人员于2009年11月21日08:30——14:00,携带相关证件,到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市静安路5号)参加四川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甘孜招聘区公开招聘会,根据本人应聘岗位进行洽谈。
3、应聘人员与招聘组达成拟聘意向,经甘孜州人事局审核组审核后,现场在《甘孜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上签章,分别由应聘人员、招聘组、审核组各保存一份。
(二)体检
体检由各招聘组具体负责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发[2005]1号)执行。体检费由拟聘人员直接向体检医院缴纳。体检结果由招聘组负责通知拟聘人员本人。本人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2009年11月28日前完成体检工作。体检不合格者,不再递补。
(三)公示
对拟聘人员,由甘孜州人事局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如有反映并经查实不符合聘任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缺额不再递补。
(四)岗前培训
经公示无异议者,参加由甘孜州人事局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所需费用由拟聘用人员自行承担。未参加岗前培训或岗前培训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聘用审批
由甘孜州人事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派遣到本人应聘县(单位)报到。
2010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10年7月31日前,持本人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甘孜州人事局办理审批手续。未获得毕业证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国家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文章来源于 www.99zuowen.com]
(七)聘用管理
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未到工作单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人员必须在初始聘用单位服务期限满五周年后方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办理流动。
七、纪律与监督
甘孜州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第八章的规定,严肃工作纪律,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监督投诉电话:
甘孜州人事局纪检组:0836-2835621。
 
咨询电话:甘孜州人才交流中心0836-2835282、2835299。

本文来源:http://www.tlutl.com/content/45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