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交警年终总结个人]交警大队长个人年终总结

发布时间:2010-09-04   来源:热门资讯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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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08年10月通过公务员社会招考进入公安队伍,经过四个月新警初任培训后于今年2月进入西湖交警大队文教中队参加交通管理工作。一年来,我一直恪守人民警察的职业纪律,严格按照《人民警察法》来要求自己,在各级领导和同事们的帮助指导下,通过自己的努力,在思想上、业务工作水平上都有了很大的提高。现汇报如下:

 

思想上:我认真学习了全国“二十公”会议精神和公安部的五条禁令,牢固树立了“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树立了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思想,在工作中要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尊重人民群众,强化服务意识,虚心接受人民群众的批评和监督。通过市局的各种警示教育活动,也使我明白公安队伍作为一支纪律部队,坚持依法从严治警方针,本人作为公安队伍中的一员,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铭记人民警察的身份和责任,以健康良好的状态投身于本职工作。

 

工作上:我严格遵守队里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在工作中勤勤恳恳,不论天气如何恶劣我都能按时上班,认真站好每一班岗,保质保量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努力维护好自己辖区内的交通秩序。来到中队后我被分配到文三路警组,主要对学院路口进行管理。通过虚心地向中队领导和师傅前辈们学习,向他们请教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从一开始的绑手绑脚到现在的独当一面,我很快度过了适应期,针对路口流量非常大的特点建立了一套自己的管理模式。七月以来中队辖区道路开始改造,压力倍增,作为中队的年青力量,我积极参与交通管理工作,不怕苦不怕累,发扬连续作战的精神,与同志们一起确保道路畅通。[文章来源于 www.99ZuoWen.Com]

 本人,男,现年44岁,中共党员,现任呼中区公安局交巡警察大队大队长。几年来, 刘德龙同志带领全队干警,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局党委的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把建设一流交巡警队伍与贯彻落实全国"二十公"我省"十四公"会议精神、“大练兵”活动、“正行风”建设工作、“五进”活动、实施"畅通工程"、"平安大道"、"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等活动紧密结合,努力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特别是在交通警卫、为辖区经济建设服务、确保辖区交通安全畅通和维护全区社会治安形势的稳定上取得了骄人的业绩。刘德龙同志认真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领会上级精神,不断加强政治方面的学习,始终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放在自身建设的首位,不断加强思想道德修养,能够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邓小平理论,使自己在思想上行动上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刘德龙同志工作期间,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一方面始终坚持不懈地对全体干警进行思想教育,不断加强政治学习,在提高队伍素质上下功夫,经常教育干警以济南交警为榜样,以先进人物为榜样。济南交警是全国交警系统的一面旗帜,为了使各中队转变服务作风,在整顿队伍上下大力气,用长时间,转变机制、增加动力。机制好坏,关键在于是否能调动人的积极性。他要求队伍:“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请人民监督、让人民放心。”为了提高整体的战斗力该同志同班子成员一起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和各项规划,为交警大队的长远目标:树立良好的警察形象,再登新台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大练兵"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他要求民警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在他的带领下,交巡大队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荣获先进集体的光荣称号,交巡大队全体干警在04年全区交警系统大练兵比赛中获得手势操第一名的好成绩。另一方面狠抓业务建设。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个体车不断增加,交通管理面临着新问题,个体车的增多,严重的影响着交通秩序,为了使全区人民能有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他带领全体干警每年都要开展春季、秋季综合性整顿,特别是针对秋季“采山”情况,存在着严重的事故隐患,各种违章车辆进山采集山货,客货混载超员、超速、无证、酒后等违章现象较多,为了杜绝群死群伤事故,该同志带领全体干警早起晚归,有时工作到深夜设卡堵截,为了杜绝重、特大事故,同干警们经常加班加点,使交通违章和交通事故降低到最低限度。交巡合一后,刘德龙同志根据实际情况召开班子会议对现有警力进行调整,促进了警力下沉,重心下移。街面警力的增加、民警工作职责的扩展,大大提高了公安机关的快速反应和及时处置能力,有力地维护了社会面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04年交巡大队共接警 305起,解决群众求助72起,移送派出所治安案件151起,移交刑警大队22起,其中巡逻时当场查获一起妨害公共安全案件,出警时迅速破获一起入室强奸案件,为稳定和控制动态变化的社会治安形势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刘德龙同志还经常组织干警深入辖区有车单位,排查、整改交通事故隐患,对辖区事故多发路段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消除事故隐患。 通过整治,辖区道路交通秩序良好。 事故民警在工作中认真执行责任制、承诺制,24小时接、处警,及时救护伤员,事故调解公平、公正,无复议、无上访案件。08年,我区共发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9起,其中重大事故2起,死亡2人,比去年下降71%,一般交通事故7起。09年春季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刘德龙同志更是以身作则,带领全队干警以队为家,充分发挥了一名党员领导干部的能动作用,实现了呼中区春节期间交通事故为零的目标,开创了我区交管工作新局面。刘德龙同志能够紧跟时代脉搏,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一方面积极我区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在他的倡议下,交巡大队制定并出台了为投资外商制定的十二条制度,给来我区投资的外商提供了很大的便利条件。另一方面根据林区木材生产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在改制后带来的车辆分散,司驾人员随意流动,多数设备以达超报废年限,技术状态善遍下降等许多问题,他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安全协会的作用,用协会中的驾驶员之家,培训中心等组织将广大的驾驶人体艺术员凝聚起来,同时积极主动地为驾驶人员办实事,开办多种形势的培训班,提高他们的驾驶技能,培养他们的安全意识。用协会的职能将人员、车辆管理起来。从而为如何在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工程中做好交通管理工作,开创了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新格局。刘德龙同志在提高队伍素质上,本着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原则,努力加强全体干警的政治学习,特别是对全体党员,必须以党支部为核心,加强堡垒作用、通过党员学习、带动干警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坚持原则、依法行政。为了提高全体干警的康政、勤政意识,该同志经常在队内开展纪律作风方面的整顿,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改变工作作风和岗位形象,自觉地维护整体的形象,坚决制止冷、冲、硬、横和公安工作“四难”作风,从自身做起,因此,该同志能够处处言传身教,在干警中起带头作用,制定了执勤工作制度,取缔违章先敬礼,文明用语,文明办案,阳光作业。充分地体现人民警察为人民的形象。在监督工作中,本着领导亲自抓,大队查中队,中队查干警层层落实监督机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使队内交警执勤、执法形象逐步走向正规化。该同志在廉政建设方面能够严格按照《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要求自己,自觉抵制享乐主义影响,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多次拒绝亲友和同事的说情现象,从不耍特权,从不拿手中的权力做交易,这些珍贵的品质为他公正履行法律职责打下了良好的精神基础。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在他的带领下,一支高效廉洁的队伍也形成了。

 

几年来,由于该同志的出色工作,交警大队先后被大兴安岭地区交警支队授予“交警系统讲文明、树新风”,先进集体,被黑龙江省政法系统授予“学东莱,创建人民满意活动”先进单位,被呼中区授予政法机关为经济建设服务先进集体,被黑龙江省和大兴安岭地区授予“交警系统创建人民满意活动先进集体”。被地区交警支队授予"全区道路交通管理先进集体",刘德龙同志本人也多次被省、地、区授予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在今后的工作中,交巡大队全体干警将在刘德龙的带领下,以三个代表为指针,为十七大提高的宏伟目标而继续努力。

学习上:我认真学习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专业知识,坚持参加每周的中队学习会,对照自我,检查不足,及时加以纠正,加上平时的自学,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同时,在平时的生活中,我尊重领导,团结同事,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把中队当作自己的家。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在思想上、工作上、学习上取得了很多的进步,但我也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比如理论水平还不够高,遇到疑难杂症还缺乏实际处理经验等,今后,我一定认真克服缺点,自觉把自己置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刻苦学习,勤奋工作,再接再厉,做一名合格的交通警察,认真做好交通管理工作,在自己的岗位上为和谐社会贡献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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