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苏高考一二本线]江苏高考:2017年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4-11-24   来源:高考作文指导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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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考:2017年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各市、县(市、区)招生办(考试院、招考中心):

为切实做好我省2017年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以下简称“对口单招”)和面向中职学生注册入学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报名对象为具有本省户籍或取得本省学籍,且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基本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以下简称“中职校”)的应、往届毕业生。

2017年我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项目(以下简称“试点项目”)中职学生转段升学(以下简称“转段升学”)报名对象为省教育厅公布的2013年试点项目中的中高职“4+2”分段培养和2014年试点项目中的中高职“3+3”分段培养、中职与本科“3+4”分段培养的中职校的应届毕业生。

二、报名时间与报名地点

1.报名及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12月29至31日为资格审查与考籍确认阶段,报名点可提前采集考生姓名、照片、身份证号等自然信息。2017年1月5日至7日为考生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阶段。现场确认截止时间为1月7日17时,逾期不再补报名与补确认。

2.报名及现场确认地点。应届毕业生在所在学校,也可在学籍或户籍所在市、县(市、区)招办(教育局职教部门)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及现场确认。我省户籍的往届毕业生和在外省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在户籍所在市、县(市、区)招办(教育局职教部门)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及现场确认。外省户籍的我省中职校毕业的往届生,在毕业学校所在市、县(市、区)招办(教育局职教部门)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及现场确认。

三、报名组织管理

报名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各市、县(市、区)招办(教育局职教部门)、有关中职校(报名点,下同)分级管理。各地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本地区考生网上报名的培训指导和现场确认等工作。

1.各市招办工作职责:

(1)负责所辖县(市、区)考生报名资格的审核,以及网上报名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2)负责本市范围内的密码管理;

(3)负责本市范围内考生网上报名和网上支付的指导工作;

(4)负责通过网络监控所辖县(市、区)考生网上报名及确认的进度,检查、督促所辖县(市、区)招办(教育局职教部门)做好网上报名工作。

2.各县(市、区)招办(教育局职教部门)工作职责:

(1)负责本县(市、区)范围内考生报名资格的审核,以及有关中职校网上报名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2)负责本县(市、区)范围内的密码管理;

(3)负责本县(市、区)范围内考生网上报名和网上支付的指导工作;

(4)负责通过网络监控所辖中职校考生网上报名及确认的进度,检查、督促报名点做好网上报名工作。

3.各报名点工作职责

(1)负责本报名点考生报名资格的审核,组织、指导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支付;

(2)负责通过网络监控本报名点所属考生网上报名的进度;

(3)负责为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考生提供网上报名的环境,帮助考生解决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4)负责本报名点(中职校)转段升学考生有关报名信息的提前采集和报名指导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将转段升学考生信息导入网报系统,同时将转段升学考生中职入学时的录取名册复印件报牵头院校审核;

(5)负责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组织考生签字确认,生成考生号,打印发放不参加文化统考考生带有考生号的报名信息表等工作。

四、报名流程

1.报名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开始前,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市、县(市、区)招办(教育局职教部门)指定的报名点接受报名资格审查。其中,报名参加转段升学的考生必须是转段升学试点项目的学生,否则不予报考。

应届生报名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在非学籍所在地报名的还须提供学籍证明。往届生报名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与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的原件和1份复印件。2017年,申报注册入学的技工学校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入学当年生源所在地招生部门的录取证明,各市、县(市、区)招办(教育局职教部门)、有关中职校须对报名资格审查工作严格把关,层层负责。省教育考试院将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核查,对于不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如普通高中考生通过伪造证件证明、学籍档案以及其他方式获取报考资格等,将其违纪事实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在录取时提供给高校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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