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期末考试卷】厦门市教育局关于期末考试和暑假基础教育工作的安排

发布时间:2012-04-18   来源:中考作文指导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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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教育局关于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和暑假基础教育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各直属中小学:

现将2013-2014学年下学期期末和暑期基础教育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期末工作安排

(一)认真组织期末复习教学和考试工作。严格执行课程计划,认真完成本学期的各项教学任务,合理安排期末复习教学,保证阳光体育活动时间,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规范组织期末考试和教学质量检测工作,加强学生诚信教育,严肃考试纪律,杜绝作弊行为。

(二)精选精编暑期作业。各级教育行政和教研部门要加强对各校暑期作业选编工作的管理,提倡开发符合本校学情的校本暑期作业,严格控制暑假作业总量,提倡多布置阅读、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活动等形式多样的暑期作业,保证学生的自主学习和活动时间。需要选购进校暑期作业的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辅审读推荐和代购纪律规定,从省教育厅的推荐目录中,做好暑期作业的推荐和代购工作。

(三)做好学生的学年评价工作。坚持全面客观、激励上进的原则,科学地评价学生素质发展情况,做好学生操行评定。

(四)做好安全教育工作。统一组织全校师生进行一次以防火、防电、防溺水、防暴力、防交通事故等为主题的安全教育活动,强化师生安全意识,增强师生的自我保护能力。同时,要按照有关校园安全要求,对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各种因素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留隐患。遇到紧急、重要情况必须立即请示报告,及时妥善处理,切实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五)完善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信息。教育部信息中心将从7月份起启动学生学籍信息全国查重工作,各中小学务必在6月20日前补充完整学生学籍信息,做好学生信息上报审核工作。要通过佐证、变更、删除等方式抓紧处理好“问题学籍”(具体处理方法可查看“全国学籍系统”首页公告《关于“问题学籍”的处理方法及所应提交的佐证材料》)。对于因各种原因漏报的个别学生(含休学未录入系统的学生),要通过“在校生注册”抓紧补报学籍信息,“全国学籍系统”将从今年9月份起关闭“在校生注册”功能。

(六)做好“防流控辍”工作。各中小学要高度重视流生返校动员工作,结合期末考试情况,进行流生情况调查,积极联系学生家长,依靠户籍所在地镇(街)政府和村、社区(居委会),采取有效措施制止流生。

(七)做好小片区管理工作小结。各小片区龙头学校、开展合作办学的直属学校要在放假前召开片区管理小组或校长会议,总结本学期片区管理工作,研究和确定新学期片区合作办学的项目和计划,并在学期放假前由龙头学校填写《厦门市推行义务教育小片区管理、委托管理工作情况调查表》,报告本片区本学期推行小片区管理工作进展。

(八)做好工作总结。要认真对照本学期工作要点和工作计划,梳理学期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查找和分析存在的不足,研究制定对策,精心谋划下学期的工作。

二、暑期工作安排

(一)平稳有序地开展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招生政策,严肃招生纪律,认真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一年级积分入学工作,公平、公开、公正地做好招生工作,确保片区内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确保幼儿园、小学、初中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顺利完成。其中,对义务教育阶段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相应片区应主动接收,提高三类残疾儿童的入学率;要挖潜扩容,努力完成各区2014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公办教育的目标任务。

(二)推进优质幼儿园的建设。申报创建各级示范性幼儿园的园所要在暑期加大对薄弱环节的整改力度,进一步改善办园条件,强化教职工的培训工作,提高幼儿园的软硬件质量,提高幼儿园的精细化管理水平。

(三)加强民办学校的定级评估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民办幼儿园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厦教综〔2014〕7号)有关要求,于6月30日前通过媒体、网络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民办幼儿园定级评估结果,7月30日前,向社会公布集体办幼儿园及接受分级收费管理的民办幼儿园名单及其收费标准。认真贯彻落实《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义务教育民办中小学定级评估工作的通知》(厦教综〔2014〕6号)有关要求,在6月30日前向社会公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定级评估结果。

(四)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学校“回头看”工作。制定暑期“回头看”整改工作计划,建立项目整改台帐,明确整改进度要求,抓紧整改工作,确保顺利完成2014年的整改任务。

(五)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义务教育课程计划,按要求编制好新学年课程安排和教学计划,加强课程实施的研究,切实提高课程的执行力,确保开齐开足规定课程。

(六)加强校本作业教研工作。组织教师立足课标和教材,加强集体教研,科学地设计符合本校学生实际的校本作业,积极构建符合学校实际的校本作业资源库。

(七)积极推进教师专业成长。结合学校的教育、教学实际,积极开展校本研修,及时研究和解决教育教学问题。积极组织并保证教师参加市、区教育部门组织的各级各类培训。按照教师专业成长规律,制定和开展教师专业发展计划,推动广大教师主动学习、主动发展,提升广大教师的理论水平和教育实践能力。幼儿园要采取专题研讨、经验交流、现场观摩等形式,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不断提升教职工落实《指南》的专业水平和实践能力。

(八)安排好中小学生的暑假生活。暑假期间严禁各年级(包括2015届高三毕业班)进行任何形式的集体补课或辅导;返校时间可由学校根据实际制定,高三毕业班学生的返校次数控制在3次之内,每次返校时间不超过2天,可用于检查作业及检测;其余各年级只能安排2次返校,返校时间不超过半天。学校的返校安排应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并将假期的具体工作安排及要求书面告知学生家长。学校可充分发挥社区教育组织和家长学校等的作用,组织广大青少年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暑假活动,引导广大中小学生过一个健康而有意义的暑假。

(九)稳步推进扫盲教育工作。各区教育局要根据2014年的扫盲任务和扫盲计划,充分发挥学校、街道社区、文技校等作用,尽快推进扫盲教育,确保在年底前完成扫盲工作任务。

附件:2013-2014学年下学期期末和暑期基础教育工作安排

厦门市教育局

2014年6月10日

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和

暑期基础教育工作安排

6月14-15日小学语文、数学毕业考试,小学英语毕业考查

6月19日小学四年级英语、五年级综合实践活动和体育教学质量检测

6月20日小学二年级语文、三年级数学教学质量检测

6月21-22日中考

6月25-26日小学、非毕业年级期末考试

6月25-27日初中非毕业班期末考试

6月30日岛内初招电脑派位

幼儿园举行闭园式

7月1-3日幼儿园教职工集中组织学习、总结

7月4日小学、初中暑假开始

7月5日初中新生报到

7月3-9日高一市教学质量检测

7月7-9日高二市教学质量检测

7月10日初中新生电脑编班

7月12日高中暑假开始

7月-8月市级各类教师培训

各级各类学生夏令营活动

8月3-4日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本市户籍)

8月12日完成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积分入学电脑派位工作

8月16日幼儿园新生报名

8月29日行政人员报到

8月30日教师报到

8月31日开学式

9月1日正式上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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