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区教育委员会】重庆市涪陵区教育委员会招聘70名教师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10-08-14   来源:优秀句段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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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教育委员会招聘70名教师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引进优秀人才,经研究,决定招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充实全区教师队伍。
一、招聘原则
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报名时间、地点
(一)2009年11月22日上午,长江师范学院;
(二)2009年11月23日上午,西南大学;
(三)2009年11月24日上午,内江师范学院;
(四)2009年11月26日上午,涪陵区教委七楼会议室;
其他院校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可在上述时间到以上报名地点报名。
三、招聘名额
共70人。其中:中职教师岗位10人、重点高中教师岗位19人、一般高中教师岗位21人、初中教师岗位10人、小学教师岗位8人、幼儿园教师岗位1人、少年宫教师岗位1人。具体学科岗位详见《涪陵区2009年秋招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览表》(附后)。
其中:中职教师岗位10人由区人事局、区教委牵头,区监察局、涪陵区职教中心、涪陵一职中配合另行制定招聘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招聘范围
凡符合本招聘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涪陵区内在职公办教师除外)。
五、招聘条件
(一)所学专业与应聘学科岗位相同(应聘舞蹈教师岗位的所学专业可为音乐专业舞蹈方向);
(二)除小学教师岗位、幼儿园教师岗位、少年宫教师岗位可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外,其余教师岗位均需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普通话水平达二级乙等及以上(应聘语文教师岗位达二级甲等及以上);
(四)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2010年应届毕业生在报到时提供);
(五)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在校期间各科成绩均为及格以上。未受过处分;
(六)符合应聘岗位的其他要求(见附表中相关规定)。
六、招聘方式
报名人员可选择重点高中教师岗位中一所学校的一个学科岗位应聘,也可在一般高中教师岗位、初中教师岗位、小学教师岗位及幼儿园、少年宫教师岗位中选择其中一个岗位层次的一个学科岗位应聘。
除重点高中教师岗位与其他教师岗位层次之间可兼报之外,其余学科教师岗位均不得兼报。
七、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持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的原件(2010年应届毕业生持身份证、学生证及由院系盖章的推荐材料,如符合加分条件的还需同时提供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报名。
区教委、区人事局组织人员到招聘报名地点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拟招聘学科岗位数与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1:3。若达不到相应招聘学科岗位的报名比例,则相应递减该学科岗位的招聘指标。
(二)考试(200分)
接到参加考试通知的报名人员凭身份证、学生证(或毕业证)到指定地点分学科专业参加考试。在考前按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
1.公共科目100分:《综合基础知识》(原重庆市人事局编印),采取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
2.专业知识测试100分:
音乐、体育、美术、学前教育、舞蹈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以现场实作的方式进行,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免笔试);其余学科岗位的应聘人员,采取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分学科的中学专业知识。
重点高中教师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时间、地点:
①考试时间:2009年12月12日上午
08:30—10:00公共科目
10:30—12:30专业知识测试
②考试地点:涪陵五中、实验中学;
③涪陵五中、实验中学的应聘人员在所应聘的学校参加考试,涪陵中学的应聘人员在实验中学参加考试。
其余教师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时间、地点:
①考试时间:2009年12月19日上午
08:30—10:00公共科目
10:30—12:30专业知识测试
②考试地点:涪陵十八中。
考试由区人事局、区教委统一组织实施。
3.加分条件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者,其考试成绩按有关规定加5分。考生加分资格条件的确认:
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重庆)计划”者,须持重庆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开据证明;
②根据《关于重庆市“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公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人办〔2009〕7号)文件规定,“三支一扶”大学生须持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证明(联系电话023-86868883);
(2)根据《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评选表彰试行办法》(渝委组〔2009〕25号)规定,“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优秀论文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10分,优秀论文提名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优秀论文入围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2分。
(三)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重点高中教师岗位按学校分学科招聘名额、其余教师岗位按岗位层次分学科招聘名额的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若该学科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考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四)面试(100分)
参加面试的人员按规定缴纳面试费后,凭身份证、学生证(或毕业证)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内容为现场备课、说课、上课,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重点高中教师岗位应聘人员面试的时间、地点:
1.面试时间:2009年12月13日上午8:00开始;
2.面试地点:涪陵五中、实验中学;
3.涪陵五中、实验中学的应聘人员在所应聘的学校参加面试,涪陵中学的应聘人员在实验中学参加面试。
其余教师岗位应聘人员面试的时间、地点:
1.面试时间:2009年12月20日上午8:00开始;
2.面试地点:涪陵十八中。
面试由区人事局、区教委统一组织实施。
(五)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含加分)×30%+专业知识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
(六)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重点高中教师岗位按学校分学科招聘名额、其余教师岗位按岗位层次分学科招聘名额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名单。若总成绩相等时,则以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
八、体检
2009年12月23日,由区人事局、区教委统一组织拟聘人员体检。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以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重庆市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受检人员自行承担。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事局、区教委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若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缺额由重点高中教师岗位按学校分学科、其余教师岗位按层次分学科的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等时,则以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同一类别学科只能递补两次,下同)。
九、公示及签定协议书
2009年12月25日—29日,按考试、体检结果择优确定的拟聘人员在区教委公示5天。
2009年12月30日,体检合格且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由拟聘人员在同一岗位层次的同一学科岗位中自主选择聘用单位(重点高中教师岗位除外)。同时与聘用单位签[文章来源于 www.99ZuoWen.Com]定《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经区教委领导签字后,到区教委组织人事科完善签约手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缺额由重点高中教师岗位按学校分学科、其余教师岗位按层次分学科的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报到及考核
2010年7月5日—10日,签定了就业协议的拟聘人员,持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的原件以及签定的就业协议书,到区教委组织人事科报到,未按时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由区人事局会同区教委对拟聘人员统一组织考核。若考核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缺额不予递补。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
十二、招聘纪律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附件:涪陵区2009年招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览表
 
详情可到报名现场咨询:
联系人:孙朝勇023-72871681,13609462085
蒋显全023-72860395,13008350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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